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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检籍生波(3 / 6)

土断”,将侨州郡县流民编户入册一起纳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人通过买通当地官吏,伪造户籍、冒充士族、虚报年龄、假报身死、自残出家等各种手段逃避税役,所以朝庭每隔数年便要进行一次检籍。

孝武帝废“度田收租”改为“按丁税米”,原来的占田、课田制度实际上名存实亡了。晋朝规定成年男子可占田七十亩,课田五十亩。占田,也就是名义上拥有田地的限额;课田,指必须耕种的田,官府按课田的数目收税。

士族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的特权仍在:一品官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可荫亲属,多者九族,少者三世(1)不用交税;一至九品分别可荫佃客十五户到一户,荫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前年杨安玄前往安成周家筹粮,见周家拥地过千顷,部曲佃户众多,便动了检校周家田地、佃户的念头。

安成县令孟河获罪被贬,杨安玄举荐了陈华任县令,暗中交待陈华查探清楚周家隐匿人口,侵占农田之事,等到检籍的时候查抄周家。

初到任时巡视属县,杨安玄发现汝南人口凋敝,官道两旁的田地都有不少荒芜,像周家这样的士族兼并土地,穷苦百姓、流民只能成为他们的佃农。

这让杨安玄想起不久之后的均田制来,年前借着抚恤军中伤亡将士、赈济灾民之机,府衙行文公告全郡,凡成丁男子到官府落籍,一律授露田五十亩,女子二十亩,桑田二十亩或麻田十亩。

露田,指无主的荒田。所授之田不准买卖,身死归还官府。

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官府租给种子、耕牛、农具等物,帮扶流民安家,新垦荒地归农人所有,允许买卖。

政令一出,四郡流民纷纷来投,不少原来托身于士族的农户也纷向官府落籍,杨安玄前往襄阳期间全郡便有七百余人登记入籍。

辛何应道:“杨太守,新令推出,全郡新增丁口一千二百三十八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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