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着眉毛,鼻梁明显也修过,高挺的有些不正常。
更甚者,男子嘴唇上涂着口红,虽然口红的颜色很淡,但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
有一个当代流行词最能形容这个年轻男子,那就是“小鲜肉”!
而且是一个质量很高的小鲜肉!
“哇!好帅啊!”
“我怎么感觉在哪里见过这人?”
“我知道他是谁!是哥哥呀!”
“没错耶,真的是哥哥!”
……
周围,一下子聚拢过来六七个少男少女。
他们夸张的惊呼着,指着这个从兰博基尼跑车中出来的男子,满脸兴奋的嚷嚷不停。
一个年轻女孩从另一边下车,上前挽住了男子的手臂。
两人看起来并不般配,因为女孩长得实在太普通了,不过她身上穿金戴银,很像有钱人家的女孩。
看着这个小鲜肉,叶天赐唇角缓缓翘了起来。
并不是因为这个小鲜肉长得太像女人,也比女人漂亮,而是因为叶天赐认识他!
这小鲜肉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蜀城被叶天赐教训过的马田宇!
马田宇因为长得帅气,被很多花痴女孩迷恋的称之为“邻家大哥哥”,所以他有“哥哥”的外号称呼。
叶天赐认出了马田宇,但马田宇并没有认出他。
马田宇的目光都在前面的余姿脸上。
“喂!你怎么停的车?”
“没长眼睛啊!”
马田宇霸道的呵斥余姿。
余姿眉头当即皱起。
“我车已经停好了,是你撞上的我!”
“你看看,我在停车位,是你的车不分青红皂白的拐进停车位里来的。”
“明明是你的错,你还骂人?”
余姿并不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