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喻,反正少儿不宜。
“那歹人早就窥视木蓉蓉多年,后趁梧栖阁那事劫走了木蓉蓉,我怀疑对方本来是想让你安家背锅的,哪知你安家风评太好,竟没惹出半点水花。”
顾瑶说着安锦舒却总觉哪里不对。
她问顾瑶:“那今日是如何找到的?谁找到的?”
“是在太守府的一处废弃屋子里,那劫木蓉蓉的歹人乃太守府倒夜香的,据说以前是个酒鬼,一日喝醉闯进民宅非礼了人家清白姑娘,被割了舌头烙了印。”
“昨夜对方又喝了几两马尿,喝的太多回来吐上了婆子晾在院里的衣裳,今儿一早那婆子就骂爹骂娘的拿着衣裳找了过去,就发现了。”
安锦舒顿悟,可还是奇怪:“那这样说那木蓉蓉也有手有脚的,既在家中为何不跑,或者不呼救?”
“那便不知晓了,许是二人互相喜欢?”顾瑶不在意道。
安锦舒却并不如此认为,可如今她已离开扬州城,这事在蹊跷也不关她任何事了。
好在人在太守府内找到,那自不会与安家扯上关系。
害人者终被害之,木蓉蓉得此下场,也算罪有应得。
扬州城至京都山高水长,一行人马老少妇孺终比不得单枪匹马快马加鞭,硬是走了三个月才到京都边城地界。
安锦舒显得有些蔫蔫的,走了三个月,饶是一开始天大的兴致也被消磨完了。
“小妹,走,去捉山鸡去。”
要说这一路最精神,最亢奋之人,莫过于安锦然了,安锦舒瞧着自家兄长那打了鸡血的兴奋模样只觉头痛。
“不去。”安锦舒摆摆手背过身子去。
下一刻。
“烟烟,走啊,我们去捉山鸡,你瞧这片山,多大啊,里边肯定有好多野味。”
安锦舒觉得自己刚才想错了,她们一行人中还有第二个打鸡血之人,那便是顾瑶。
“你们去吧,我不想去。”安锦舒还在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