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果然是穷文富武,普通人想靠练武出人头地确实是难!”
秦坤暗暗无奈,他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秦坤的日子过的很平静,自他诞生气感后已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
这一日夜晚时分,荒野之中,黑衣蒙面的秦坤背着一个背篓,背篓中装着三四十斤肉食,普通人背着数十斤重物长途跋涉,定然是累的气喘吁吁,而秦坤则是神色如常,就跟背着一个轻巧的包裹。
秦坤身为刘府的家奴,因为跟李管事那边打过招呼,休沐时允许他外出,其余时间他则不方便离开长青县。
而秦坤需要的肉食,一次性无法储存太多,为了保证肉食的新鲜,他每两日就需要去黑市中采购,因而秦坤只有趁着夜晚时分,长青县家家户户门窗紧闭的时候悄悄外出。
当然,如此是有风险的,长青县的夜晚是有宵禁的,夜深人静之时有士兵巡逻,若是此时被士兵发现,会被当做盗贼论处,更别说秦坤这幅打扮。
不过好在秦坤并非普通人,他五感敏锐,小心一点,不被巡逻的士兵发现就行。
“这黑市24小时都有人营业,倒也确实是方便。”
秦坤背着一背篓的牛肉、猪肉,他暗暗道。
黑市中鱼龙混杂,也有人为了不引起他人的注意,很多人都喜欢在夜晚时分光临黑市,虽然黑市中的食物价格比市场价高出不少,但胜在方便!
穿梭在荒野山林中,秦坤轻车熟路。
可猛然间,秦坤则停住了脚步,圆月高悬,他耳朵微动,听到了林间响起秫秫的声音,像是有什么动物在奔跑。
“有野兽?向着我这边来了?”
秦坤顿时提高了警惕,手掌悄悄伸入了衣袖中。
但很快,秦坤发现并非什么野兽,在山林间,一个男子正发足狂奔,远远的秦坤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这男子腹部、肩膀、手臂、胸口都有鲜血溢出,将藏青色的衣服都给浸染湿透,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