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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李白捞月(求追读)(1 / 4)

这年头不像后世,还有一个手机能互相联系。想要在这茫茫大的敬亭山找到李白,无异于大海捞针。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先在城里转转,体验一下当地特色美食。

顺便还能去好地方溜达溜达。

计划到这里,再带小孩子就不合适了,于是二人先把李明达和李治送回贞观,再返回天宝,并且和两个孩子约定第二天再来接他们。

毕竟那种地方,儿童不宜。

一朝皇帝公然拉着秦王勾栏听曲,这件事即使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都得说声好家伙。

或许是挨着金陵的缘故,宣城的勾栏也比较具有秦淮河特色,李世民拽着不太情愿的李清找了一处河边,坐在船上听取人生经……听曲。

曲儿很好听,唱的是王维的《早春行》。菜并不怎么合口味,李清叨了两筷子就没有继续动筷,而是掏出一包花生米放在桌子上下酒。

唐朝的酒水度数并不大,比啤酒高但也没高到哪里去。原本李清还用小杯,喝了两口后觉得不过瘾,干脆用大碗来筛,豪放得像梁山好汉。

“贤弟好酒量!”李世民哈哈一笑,见李清用大碗,他也换上大碗。

军中男儿,用娘娘们们的小杯子忒也不爽利。

对于李清拿出来的花生米,李世民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才是下酒的好菜啊,至于桌子上的那些菜,李世民只能评价为白花十贯冤枉钱。

盛唐以胖为美,但实际上并不是某些人脑补出来的肥胖,而是那种微胖的丰腴。李清看着船上翩翩起舞的舞姬,啧啧两声。

“啧,感觉胖了点,我喜欢那种苗条一些的。”

李清说是说,可也没耽误他盯着花魁看。

“贤弟莫不是还……还元阳在身吧?”李世民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李清,“这过来人啊都知道,还是身上有点肉最好,干干巴巴的也就是看着行,实际上……啧啧啧。”

“……”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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