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而来的军士们,发现第一排换了不少新面孔。
战争,总是会死人的,哪怕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依然会死不少人。
再后面,糜晃的幢旗还在,听那密集的脚步声,似乎多了不少人,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随?
“打胜仗,容易不容易?”邵勋将重剑扔给王雀儿,换了一把新的,笑问道。
“有督伯在,何敌不可破?”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大声回应道。
老实说,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
凶狠、嗜血、暴虐,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与往常平静、温和、睿智的模样完全不是一回事。
按鬼怪志异中所写,督伯莫不是被什么老鬼附身了?
“督伯如此神勇,令人叹服。”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敬的目光说道。
曾几何时,他虽被委任为队主,但一直板着张脸,没太多开心的模样。但经今日一战,看着邵勋身先士卒,一路砍翻西兵的勇烈场景,脸上突然有了几分笑意。
这般勇武之辈,在宿卫军、牙门军中当个幢主都够了。跟着这样的人厮杀,确实更容易活下来。
“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邵勋哈哈大笑,重剑往前一指,道:“但随我行!”
“但随我行!”黄彪、李重二人热血冲头,扭头向身后大吼。
“但随我行!”军士们喊声破天,士气高昂得无以复加,纷纷应道。
“但随我行!”声浪一直向后,传出去很远。
夫战,勇气也。
他们这幢人的底子本就不错,又是自愿当兵,被邵勋前后整训了一年有余,军纪肃然。
如果说临战之前,还有些许紧张、怀疑的话,那么经过刚才这么一阵的冲杀,信心暴增,士气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菜鸡互啄的战争,在装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谁的士气更高昂,谁的赢面就更大。
于是,深秋冷雨之下,数百热血男儿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