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下午一直在做视频,同时也跟注册公司的中介联系了一下,流程已经差不多了,等待银行开户以及公章到手就行。
公司的合同模板,他也弄的差不多了。
比如刘浩,起薪就是十万块一个月,并且上不封顶。
不过……他现在只能拿一万块一个月,因为另外九万属于公司每个月花在他身上的运营费。
哪怕他将来能达到千万月薪,最多也只能拿走十几万,其余的九百多万,都会折算成公司运营费。
一方面可以抬高网红的身价,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公司开支。
毕竟刘浩目前就是一个素人,说破天也不值十万块一个月。
他只需要钓鱼,别的什么都不用管,能拿一万就已经算是高薪了。
李远知道,绝大部分自媒体公司都是这样做的。
有些自媒体公司跟网红签订三年一个亿的合同,实际上那位网红到手的现金连两千万都没有,另外八千万,全部都是以礼物,人气,引流的形式给予,也就是所谓的运营费。
而签合同这些年,网红要在合约条件内配合公司进行宣传。
这个模式挺好,不用担心自己花费精力培养出来的网红被人挖墙脚。
合同起步点高了,想要挖人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再不济也不会亏钱的。
比如刘浩,倘若做到了百万粉丝,那么他每个月的理论工资能拿到五十万。
谁想挖他,按照十倍违约金来算,把之前的投入全部加进去,没有一千万别想挖走。
而且网红的合同,一般都是五十倍违约金……
弄好了这些之后,他就更新了自己今天操盘的视频,并且解释了一下,自己换了一个证券公司。
现在他已经不怕这十万块遭遇到蝴蝶效应的,哪怕明天他还准备继续在这个票里面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