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才能杀敌。
而你的火枪,就算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也能一枪毙命。
这才是真正的大杀器啊!"
蒙恬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有了这把火枪,我们就不用再为战争发愁了。”
“就算是一支千人的军队,有了这把火枪,也能和我的金色火焰骑士抗衡!
就算我们输了,我的金色火焰骑士团也要赢。”
蒙恬越想越是心惊,这是什么概念?他最引以为傲的就是那只拥有七大王国第一战力的金色火焰骑。
以弱胜强,也是如此。
在这把火枪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他的金色火焰骑士虽然强大,但毕竟是血肉之躯,只有穿着重甲,才有一战之力。
蒙恬突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还好赢枫是大秦的人。
如果赢枫来自百越,而百越又有这把火枪,那大秦这一次的南方之行,就真的是一场恶梦了!
但也算是万幸万幸了!
万幸嬴风本身就是大秦子民,而这一把火枪,又是大秦所研究出来的,所以赵甫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否则蒙恬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
赢峰继续道,“这东西虽然不适合骑兵使用,但也可以用来射箭。
要我说,我们可以组建一支步兵部队,用火枪来进攻,这样才能更好的进攻。”
蒙恬想了想,点了点头。
随后赢峰又拿出了五千杆长枪。
蒙恬看着如此之多的火枪,也是两眼放光。
所有人都用一种怪异的目光看向嬴风。
赢峰笑着说道,“我也不多说,你什么时候能完成任务,什么时候完成任务,我相信你会很好的。”
“而且……”
这一次,我会随你一同前往南越国。”
但到了那边,我就不会再跟军方在一起了。
一切都要靠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