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学的东西,正好能帮上大忙了。
短短一天时间,生产出一台收麦机显然不现实,但让自己这辈子不被扣上公社蛀虫的帽子,她还是很有把握。
夏天公社早上上工的时间是早晨六点,白娇娇把图纸画出来,也才八点多。
她把图纸揣进怀里,随便收拾了一下,就骑着自行车往镇上走。
沈衡能干,日子过得又糙,平时没什么人情往来,所以存下来不少钱。
村里总共有两辆自行车,一辆是村长家的,一辆就是沈衡的。
这倒是给白娇娇行了方便。
庄稼地里,一个人颇有深意地冲沈衡喊道:
“哎,沈衡!那不是你刚过门的媳妇吗?她这是骑着你的车要跑啊!”
现在大家都在上工,这一嗓子,让所有人的目光都向沈衡汇聚。
沈衡一般很少搭理村里的人,但是听到关于白娇娇消息,不由抬眼看向田垄,果然有一抹穿着白底蓝碎花衬衫的倩影,扎着个利落的马尾,随着骑车的动作一甩一甩,看起来充满活力。
他从白娇娇进村第一天就一直注意她,对她的身影再熟悉不过。
她要出村?
沈衡以为昨天晚上白娇娇的表现是认了命,以后愿意留在他身边。
沈衡抓着锄头的手不由握紧,思绪一乱,“咔嚓”刨断了一颗土豆,他的脸更黑了。
跑?
往哪跑?
沈衡知道自己命不好,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但是他见到白娇娇的第一眼,就找到了自己这辈子最想抓住的东西。
他既然在村里流言四起的时候趁人之危把人娶回了家,就绝不会轻易放她走。
沈衡一把扔了锄头,向田垄走去。
众人的目光都颇有兴趣地跟着沈衡,想看一出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