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圣多米尼克大教堂的名字源于一位圣徒,其名‘多米尼克’。
这位圣徒在神学书籍上有据可查,信仰虔诚,功勋卓著,为了保护一座城市,勇敢站出来和地狱的邪神对抗,流尽最后一滴血也没倒下。
传说,他的尸体持剑而立,吓得魔鬼不敢靠近,主动退回了地狱。
多米尼克的牺牲得到了天父的赞许,天使亲自下凡将他的灵魂引入天堂,从此改头换面,成了圣经中的一位天使。
是真是假不好说,反正书上是这么写的,的确有一位名叫多米尼克的圣徒。
韦恩步入大教堂,华丽的装饰令他啧啧称奇。
没穿越前,他就觉得教堂的装修太过离谱,当年称霸欧洲的教会太tm有钱了。穿越后,神选大陆的教堂更为离谱,直接将捞钱的勾当提升到了艺术层面。
不怪温莎王室要打压天父教廷,别说平民,地主家的余粮都被教廷赚走了,钱和名声都给你们赚了,王室还混个屁。
削,必须削,不然王室就成跪着要饭的了!
教堂和自然教会的据点一样,公务员扎堆,他们不是普通的信徒,都是魔法师转职的圣光门徒,几乎每一位都会几手圣光魔法。
涉及信仰,用神术来称呼更恰当。
韦恩跟在基思主教身后,走走停停,路上看到了不少身披白袍的男男女女,望之都在二三十岁,非常年轻。
他猜测这些年轻人是大学城的学生,来自神学院,每天都会有一批进入教堂实习。
也对,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在神学院传授信仰魔法,没说不能在教堂传教。
“韦恩先生,你在找什么?”
基思主教疑惑不已,韦恩的眼神怪怪的,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让他感觉信仰受到了冒犯。
“在找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