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卷醉里挑灯看剑第六十八章幸不辱命
天空是浅灰色的,西北角上漂浮着数颗暗淡的星辰,山林间的不时传来几声鸟鸣,俗话说得好,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想我也应该是一只鸟,起得比较早的鸟。
俗话还说得好,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就一番大事,此时此刻,我觉得天助我也,一场铺天盖地的晓雾悄无声息的如同乳白的轻纱一样从山谷里冉冉上升,一开始是满山满谷,逐渐就开始漫山遍野了,然后借助着风力,侵略了这个清晨里的一切。
我想时机应该到了,从沾满夜露的草丛中爬了起来,高姿匍匐潜行到我观察好了的位置,紧了紧头上的内裤改制而成的蒙面罩,抬起头来,撮唇学了三声鸟鸣,两长一短,向隐蔽在另外两点的战友张曦和刘浪发出讯号,突袭开始!
我们三人的背囊已经统一放置在预定的汇合点了,我也没带上我的枪,我的手上只是紧紧的握住了一把寒气逼人的65式伞兵刀,奔跑着,开始了这次突袭。
我自己对自己说道:我是一个步兵,一个凶猛的步兵!
我自己告诉自己:我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胜利!
我已经完全的豁了出去了,把一切置之度外,所谓凶猛,就是一个字——敢!
近了,越来越近了!10米,5米,1米!
说时迟那时快,在我即将扑上那顶军用帐篷的那一刻,我伸出手来,挥起手中的65式伞兵刀,狠狠的对准指挥部的军用帐篷划了下去,刷的一声,帐篷应声而破!与此同时,我双手一分,脚一勾,就径直的从破开的帐篷口子中跳了进去!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物品的摆放是很讲究的,从牙缸里牙刷头的朝向,从挂在墙上腰带的长度,都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在我突入帐篷的那一刻,我就欣喜的发现这些多吃了几年大米饭的军官们仍旧保持着这种习惯,什么都还摆放在原来的位置,包括那些个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