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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李长生的野心(求追读)(3 / 4)

并且人人遵循,无人可以违逆!

作为序列二,他有这样的实力。

因此既然真要选,那当然还是要选一部有施行土壤的。

而且,李长生还觉得比起古老的律法、当然是越新的越全面,越好用。

嗯,这就是他朴素的法律观。

粗浅,片面、但的确符合废土之上的人类。

因为无法想象灾变之前的生活,所以他大概不知道这部律法想要推行,到底会遇到多大的阻碍吧。

真要说起来,反而蛮荒时代的成文法、可能更加适合在那个时代推进。

“只能说连关于‘法律’的知识也变成了禁忌吗?哪怕是以裁决为途径的超凡,对于法律的认知都如此浅薄。”

陈清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既然你做出了选择,那就予你回应吧。”

如果李长生这家伙真的有如此野心。

那陈清倒也很想看看他能否真的实现。

从旁边取出一张纸,陈清将那部律法放在了纸上。

这是从科林那里拿来的第三个禁忌物。

陈清称其为……【复写纸】。

任何记录在纸上的东西,都能够完整地拓印、保存下来。就像是储物空间,只需要轻轻一抖,就能够把纸上的东西给抖下来。

对于居家旅行,简直相当方便。

不过它的限制也不小。

没办法复制活物,每张纸只能够使用一次,而且其中的东西不能超过一张纸的大小等等……

光是试验三四次,陈清就觉得这玩意儿的局限性有点大,不如其他禁忌物。

不过这也正常。

毕竟禁忌物这东西本身就具备极大的随机性,没有谁能够保证禁忌物一定就是有用的。

而且虽然说复写纸的用处有点小,但真要是用在传递物品上、倒也算有效率。

像是现在,只要把这本律法放在纸上,然后贴上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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