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要是有那手艺,早就买布自己做了。
“就这么定了,买那一身,阿娘再选两匹布。”
红秀笑盈盈道:“可不是嘛,金仔,快去试试这身衣服,看合不合身。”
金仔手里拿着衣服局促地站着,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做。
林言看着他,笑着催促:“快去试试,要是不合身我们再换。”
金仔看向花红,她才是一家之主。
花红点了点头,“那你去试试。合适了咱就买。”
看着金仔去了换衣间,红秀才笑道:“你们对金仔真好,金家不把他当人看。到了你们家,那可真是大好事。”
她听有人说,花红家同意金仔进门,不过是缺劳力,金仔一样逃不开干苦力的命。现在花红娘两舍得给金仔花钱买衣服,那可是让暗中不怀好意的人失望了,反而只会让更多的人羡慕金仔。
看到金仔出来,林言眼睛一亮,“阿爹,这身衣服太适合你了,我们就买这身。”
挺括的长衣长裤,被金仔穿上身,气质立马大变样。他又高又瘦,换上新衣服后整个人气质立刻变得一样,身形修长,精干不少。
红秀夸道:“可不就是嘛,这身衣服就是给金仔量身定做的一样,一上身像是变了个人。穿出去走到街上,必定人人艳羡。”
“还真的很合适,这么穿着,金仔看着是不一样了。”花红也没想到,只是换了身衣服,能变化这么大。“就买这一身。”
“好嘞,金仔干脆就穿着回去,让那些眼红的人看看。他到了你们家是对的,以后不用再过苦日子了。”红秀笑的开怀,又做了一单生意,“你们再看看布匹,那边有几种新做出来的,我给你们说说。”
在制衣坊待了快一个小时,买了不少东西。给金仔买了一身衣服和一双麻布鞋,三双草鞋,给林言买了一身衣服,花红还买了四匹布。
花费2元6角钱,林言出门带足了钱,否则还真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