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浩浩荡荡的河流在喷涌,万千正在前往人世投胎的阴魂全都感受到了,那不甘的意念,那咆哮的意志。
死亡的规则,无间的炼狱,心之束缚,这些都被那狂暴的意志撕碎。
罪?
这世间便没有任何存在能够审判我李洛,便没有任何人或者什么踏马不知所谓的东西来审判我李洛吔!
一个人如何去审判另一个人?一个集体又如何去审判一个个体?
难道是什么权利的让渡?难道是什么为了集体的生存?
统统都是放屁,人皆平等,吾等的本性皆是自由,因此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审判另一个人。
但如果另一个人犯下了大罪呢?
是了,他被审判,但是审判他的不是正义或者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是复仇、是武力!
因为最初的法律是什么?便是踏马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啊。
所以,我李洛即便是做下了错误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审判我,因为我们都是最平等的存在,我们都是最纯粹的人、人最纯粹的自然状态。
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每个人可以自由的随心所欲的想做任何事情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这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便是一种绝对平等的状态。
我李洛,爱着所有的生命,无论是他人的生命,还是我自己的生命,我们便是平等的,绝对的平等。
但我们既然是平等的,那么每个人就有同样的权利获得相同的东西并使其免受他人的侵害,因此在这种平等的状态下,没有财产、没有正义或不正义,有的只是战争。
因为善与恶,全都是建立在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