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球员的角度来说,合同年限当然是越长才越安全啊。
就拿韦伯举例吧, 01年夏天国王给了韦伯7年1.2亿,但现在的韦伯,虽然他刚刚帮助掘金夺了冠,可平心而论,现在的他压根不值顶薪。
但因为 7年顶薪合同还没到期,所以不管值不值,不管他退化成什么样,掘金也必须给他顶薪。
这就是长年限合同的意义,一个球员只要在合同期内,无论表现怎么样,无论受伤与否,都能拿到合同金额上的数字。
原历史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高富帅”钱德勒.帕森斯,那货刚签顶薪就一直受伤,真就是坐在板凳席上把钱给赚了。
如果他合同签得太短,哪儿还有这么爽的事情?
对球员来说,长约是更有保障的。
结果,莱恩和莱昂.罗斯居然主动要求降低合同年限?
罗斯见克伦克的 cpu还在烧,于是继续补充:
“我们希望签下一份3+1顶薪合同,最后一年为球员选项。”
克伦克算了算, 3+1合同,不算最后球员选秀的那一年,那么前三年莱恩拿顶薪,三年合计也才4400万左右。
从 8100万到4400万,金额可是少了差不多一半。
多签两年,就能多拿 4000万。
莱恩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莱昂.罗斯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4400万和8100万的区别。
但无论是莱恩自己,还是罗斯背后掌握实权的韦斯利都认为,莱恩不是那种仅仅为了拿顶薪而生的球员!
莱恩当然可以签 5年长约,但那样的话,掘金的薪金空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被锁死!
抛开韦伯不说, ak47的顶薪合同也要到10-11赛季打完后才到期。
不是罗斯不相信 ak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