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钟,没日没夜地努力。
“梁老头儿,你这里说的,2006年1月12号发射了导航信号,是不是就是正式使用的意思?”
梁天点头:“没错。”
“啊?那伽利略不就合法拥有了使用频段的优先权吗?”
“欧洲人是这么认为的,按照这个进度,中国不可能在2007年频段使用时间截至之前,造出自己的铷原子钟。”
“我指的是你之前说的先用先得,按照这个逻辑,北斗在2006年初,就没有机会了啊。”
“是的,事情发展到了这里,胜券在握的伽利略人多多少少有些懒得搭理的意思了,但是,你不要忘了,国际电联的第二条规定是怎么写的。”
方原回忆了一下梁天刚刚的话:“【当出现多方申请同一频率的时候,可以相互协调,只要使用方觉得不存在干扰,就可共用。】”
回忆完了,仍然还是觉得有问题:“这种情况下,人家肯定不会说,他们认为不存在干扰啊。”
“小娃娃,伱说的对,这也是伽利略导航系统认为自己胜券在握的关键因素之一。”梁天陷入了回忆:“我那时候已经是北斗人的一份子了,我也是愁得不行。”
“那后来呢?”
方原知道北斗肯定是挺过了这一关,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际电联向着北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梁天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带着点自豪地提醒:“你把第二个条件记得这么清楚,你再认真研读研读。”
方原又念了两遍,再怎么念,还是一样的。
“小方原,你这样的话,就不太适合学法律了。”
梁天赶在方原炸毛之前,公布了正确的答案:“第二个条件,在是不是相互影响之前,说的是,申请同一频率的,各方需要相互协调。但伽利略从始至终,都没有和我们协调过。你都没有协调过,那我们还是先申请的,凭什么不能拥有优先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