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了什么样的实验,莫非被注入了舔狗基因,导致一天不舔浑身不舒服吗?
独角狼狗伸着舌头,哈哈哈的喘息着,几分讨好,几分熟人的热情。
舔?
我独角狼狗舔有错吗?
它们被我舔的舒服,最后我将它们吃掉,这不是很合理很公平的嘛。
但甭管它是什么想法,最终的想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周围那些血肉模糊的剩渣能让我舔舔吗?
林凡看了眼独角狼狗,随后指着脚下的觉醒异兽尸体,缓缓道:“曾经有条路出现在你面前,你没有选择,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如果当初的你选择了正确的道路,那这脚下的尸体有你一份,可惜……现在没你的份,你去周围捡吧。”
前面的话对独角狼狗没有任何吸引力。
唯独最后的几个字。
‘你去周围捡吧’
独角狼狗是听懂了,立马躺地,翻转身体,露出肚皮,后腿张开,表现的很友善,只是看着独角狼狗的棒棒,林凡明白,这不是求搞,而是真的讨好。
独角狼狗拔腿就跑向远方,这边啃食几口,那边又啃食几口,双爪刨着尸体,掏出血晶,吭哧吭哧的吃着。
吃不完,真的吃不完。
尸体实在是太多了。
“唉,玛德。”
林凡对独角狼狗的行为是真的无奈,也不知道它最终的结局会如何,会不会哪天看到一头熟悉的尸体,仔细一瞧,这不是咱们的狼狗哥嘛,没有以前的潇洒,而是彻底拉胯,成为了别的异兽盘中餐。
摇摇头,没有继续想。
脚下的觉醒异兽尸体才是最珍贵的。
额头那片王鳞是这头异兽除了血晶外,最为珍贵的东西,价值连城,谁看到都得疯狂抢夺,甚至能打破脑袋,拼了命的抢。
他没想过将这片王鳞拿出去卖。
级别太高,以他自身目前的情况,仅靠手中的雷劫无法破防,如果被人买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