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个去,竟然真的把那本文娱版权给买了啊??”
“汗一个,那本书看着也确实挺爽的,但是拍电影不太好拍吧??”
“文抄公啊,说实话文抄公是爽,但拍电影是很难的。”
“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因素,文抄公是要抄经典的歌曲,但是难道林星还能邀请当红明星来演不成?”
……
“林星是真听劝啊,他竟然真的把这本文娱的版权给买了啊。”
“说起来林星还真的不走寻常路,竟然科幻电影还没有搞定呢,又开始做文娱了。”
……
弹幕这个时候都是在疯狂刷屏着。
很显然哪怕一些人并没有看过这部文娱,但是也为林星要拍文娱题材的电影而感觉到惊讶。
最关键的是什么呢??
这竟然是林星路演的时候听一位观众说的,然后他就把文娱版权给卖了。
这说好听点是听劝,说不好听点不就是胡闹啊。
“为什么要买文娱版权呢??”
宋婷这个时候也是朝着林星问道。
林星笑着说道:“你看过这本《文娱之1997》吗??”
宋婷一愣,显然没有想到林星竟然会问自己看没看过网文。
要知道这些年来网文的发展还是相当快的,同时玄幻、历史、仙侠、都市的各大ip版权卖的也挺猛的。
可是像文抄公性质的版权其实并没有人去卖,而且大家觉得这种也不好拍。
最起码拍穿越重生的也还好一点,你拍文抄这剧情逻辑怎么讲呢?
最关键的是市场好像也并没有什么这方面的喜欢。
还有更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大家都觉得文抄公太low了。
这特么是你的作品吗??
当然,《文娱之1997》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