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但我觉得还不够,这次修订,并没有把消防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哦?”吕显智再次坐了起来:“这次修订,可是许多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不止你看到的这些,目标可是制定未来20年的消防工作方向,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的修改,你觉得还有不足?”
“对。”方淮站了起来。
“我认为,政府统一领导六个字,还未能体现出应急系统的重要性,也太过笼统。
正如我之前的方案所说,大应急系统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全力支持。
所以,属地政府在其中的职能如果不明确,就会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
比如「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这一条,没有明确责任边界,「可以」这种词,就代表着模棱两可。
您说我想把问题抛出来,丢给别人,然后放任它存在,我没这么傻,这只会让我们面临的问题愈加严重。
您说防火不专业,我看,防火不仅不够专业,力量还不足,如果没有明确的地方力量相配合,不可能有质的进展。
所以这次的修订,确实看到了一些以往看不到的问题,不过,在明确责任方面,有些抓小放大,对相关政府和部门的责权应该明确,减小消防的压力,更加客观的看待问题。
当然,我这么说,是基于目前的情况。
我理想中的防火,应该叫防灾,同样应该考虑应急部分,成立社会安全监督事务局,统一负责防火防灾,一个行局的体量,才足以支撑真正的专业,我所想的剥离,不是为了丢掉问题,而是把问题真正的细化。
一个灾害防治问题,一个办公室。
审批,以临时征召、匿名评估的方式签署原则意见,让第三方建筑安全评价机构来复查核准。
防灾技术和灾害处置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