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在门口晃荡的两道身影,梁渠眉头一皱。
这两宾州谁啊?大半夜不睡觉,搁我家门口晃。
门口,一中年人与一身形精瘦的小厮前后站立,刚刚问话的便是那皮肤偏白的中年人,此人衣服干净整洁,怎么看都不像个平头百姓。
望着明显有点来头的中年人,梁渠在脑海中快速搜索。
另一边的郑向见梁渠不说话,还以为对方仍在纠结,他挥挥手,一旁的小厮立即举起一麻袋,撑开袋口。
郑向卷起袖子,伸手探入其中,借着月光,梁渠看到那人居然抓出一大把白灿灿的精米!
梁渠咽了口唾沫,刚来时的胃痛,着实给他留下了些许心理阴影。
郑向将手中的大米缓缓倾倒在布袋中:“怎样,只要认了我们赵老爷当义父,这斗精米就是你的,而且往后吃的也都是这样的好,米!”
义父!?
听到这个词,梁渠大脑似乎打开了某个开关,不过不是“公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的开关,而是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面前的中年男子,就是隔壁镇那位有寒潭的赵老爷府上的管家之一郑向!
对方来此的目的很简单,买奴才!
都到门口了,那个被买的奴才是谁不言而喻。
至于为什么买奴才要说成是认义父,只因大顺开国皇帝规定一般人禁养私奴,所以许多老财都是以收干女儿干儿子的形式收养奴仆的,只要有公证人证明就行,和后世有异曲同工之妙。
按理说,原身生活如此困顿,卖身倒也不失为一条活路,这又是管家又是精粮,实在是给足了面子。
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谁家招奴才这么上心?
那赵老爷,据传好男色!
梁渠刚来时就发现,自己穿过来的少年不仅名字一样,长相也神似,堪称平行时空的自己,即使常年跟随父亲出船打鱼,皮肤黑糙了些,可五官极佳,模样周正,养一养,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