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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看他暴跳如雷的样子。
算了,反正他每天不是暴跳如雷就是在暴跳如雷的路上,我深知说什么能扎他心窝子,所以几乎一直惹毛他。
我拿着手机给mary发了个短信,看着我碎裂的屏幕,那也是前一次黎悯发火摔的。我说,后天陪我去打胎。
mary那边回来一句,后天我陪全哥,没空。
我又想到了全哥穿那件白衬衫时的样子,像一只被包裹紧了的猪。
人比人果然是比死人,对比之下,被黎悯包养的我看起来就显得幸运无比了。黎悯给的钱很多,多出来的钱可以把我赎无数个来回,这也是我肯留在他身边的原因。
毕竟黎公子圈子里出名的,和他上床,真的不是人能干的事。
我收回手机,自言自语了一句,那就我自己去吧。
黎悯走了,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随后来到餐桌前,给自己盛了碗饭。
我是故意给黎悯看到伤口的,他要是知道我伤着手还给他做饭,一定会嫌我脏,我就是想恶心他,谁让他吼我了,现在一个人吃饭还乐得清静。
喝了口汤,感觉身体热热的,我端着碗,无端想到了黎悯看我时那个反感的表情。
扯扯嘴角,我笑了笑,睡我的时候怎么不嫌我脏。都是下三滥,谁嫌弃谁啊。
吃完饭我收拾干净了桌面,把没有吃好的饭菜放进冰箱里,黎悯很少吃隔夜的饭菜,他大少爷,想吃了随时随地打个电话就有的吃。可我不一样,我不给自己留吃的,没人会给我留。
在酒吧时养成的习惯,到现在都没法改掉,我想,我这个人可能这辈子就这样了。
无所谓,反正谁也没想好过这辈子。在客厅里替o换了黏土,我上楼去杂物间,那是我的卧室。里面装修和这栋别墅的装修全然不同,床和水桶靠在一块,墙边一个接电口,台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