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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见鬼了!(3 / 13)

头。”

“像切牛油一样容易!”

“老把戏了!”一群人听到那个军校出来的傻瓜不跟我们一块走,心里马上轻松许多,比甩掉脚上的狗屎还高兴。

“那好,大家准备吧,明天晚上我们进山。”队长收起地图总结道。

“没问题!”

“狼群!”

“hoowa!”大家喊完动员口号,各自收拾东西去了。

坐在床上看着手腕上的手镯。这是我要第凡内(tiffany)珠宝店给我定做的,宽2厘米,高0.5厘米,中空,白金表面上是铺成条状的黑钻石,看上去就像个银边黑色的护腕,这个价值千万的手镯中存放的是我从家中带出的母亲的发丝。每次上战场前我都要亲吻它,祈祷能带着它回到军营。

把它轻轻的放在鼻子前面使劲深吸一口,仿佛从中汲取了无比的力量,尽管密封的金属隔断和发丝的接触,但我似乎仍能闻到母亲的气息,这能保证我稳稳的睡上一夜……

早上,第一个从梦中醒来的人一睁眼,大家已经被他加快的心跳声所唤醒,无声无息地睁开了眼。这已经成了本能的反应,多亏这个本能我才能在南美毒贩的佣兵偷袭中活下来。

从床上跳起来,跑出去做一百个俯卧撑,跑上五公里热热身,然后回到营房里洗个凉水澡,换上一身干爽的旧军衣坐到餐桌前,不用任何人动员,从所有人兴奋眼神和饭堂中弥漫的危险气息就已经得知大家都做好战斗准备了。

“咣当!”一个厨子被屠夫眼中闪烁的凶光给吓到手软,饭勺没握好掉在了地上。

我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放心,你不是我们的目标!”

“不管谁是你们的目标,他都应该向上帝祈祷!”背后传来队长的声音:“因为他就要倒霉了!”

“上帝也救不了他!”快慢机阴冷的声音都能把眼前的热牛奶冻成冰。

“没错!”全屋人一齐叫嚣,声音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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