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为自己的北爱尔兰的战争孤儿院挣钱,她可是那里的院长。你知道我们不像你们狼群一样有高额的收入,我们一年内大多工作都是为教会做事,是无利润可言的。”神父一脸骄傲的说:“艾薇尔是我最能干的孩子,也是最善良的孩子!”
“当院长呀,那她倒是挺厉害的!不过现在北爱不是已和平了吗?听说都快缴枪了。”我有点关心的问。
“是呀,不过几十年战争的创伤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抚平的。”神父道“那你都不收钱,你怎么维持基地的运作呢?”我们狼群每次发钱前已经把运作基金扣掉了,这我们都知道。
“主要是靠善良的兄弟姐妹们的捐助!教会也会给一点基本补偿!”神父看上去并没有任何怨言:“同是天主孩子我们没有必要分的这么清楚!”
我对神父竖起大拇指,厉害,厉害!这种人品性真不是盖的!佩服!和神父在一起说话有一种很放松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书中说的如沐春风的感觉。除了神父当佣军比较不能接受外,我越来越佩服神父,看着重伤痛的直叫的患者在他的微笑中慢慢的平复下来慢慢的睡去,这也许这就是人格的魅力。
慢慢的跟在队伍的后面,我实在搞不懂外国人,牧师也可以杀人,杀人机器也赞其善良,也许这就是文化碰撞吧!
走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到处是半人高的野草无边无尽,后面是黑洞洞的森林,热热的风从背后吹来,感觉自己就像天地间的一颗小草一样不起眼。走了3个小时后,我感觉大地有细微的震颤,好像有大批的动物跑动的感觉,无线电中传来队长的声音:“停止前进!”
我架好枪,慢慢缩小防线,看着黑漆漆的远方闪动的绿油油的灯光。
“那是什么?有人发现我们了吗?看上去有点像夜光瞄准镜的反光。”我对狼人小声说道。
“什么?哈哈!!”狼人笑道:“夜光瞄准具?那也是狙击手背对我们才有这影像!呵呵,那是狮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