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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还有意外收获?(求月票)(8 / 9)

着手提包再次来到了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

工作人员看到他之后人都要骂了。

“唐律师,你这又是……”

老唐笑得很灿烂:“对,还是那个案子,只不过这次不是单一的了,是代表人诉讼,由我的当事人作为代表人……”

而在这个时候,鑫达公司和事务所的人也都跟着他到了立案庭,见到这一幕后都开始咬牙,果然如此!

这狗东西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不过……大家有点奇怪,唐方镜都没有在网上说,那其他人怎么知道情况呢。

鑫达公司的法务副总监已经做好了准备,反正只要唐方镜在网上发消息,就直接搞他!

老唐自然知道自己被看到了,不过在提交了资料后依旧很轻松的离开,一路走到外面后,这才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喂,房总,我这边已经提起诉讼了,对,你那边的人数够了吧?够了那就开始吧!”

他这次要做的可不是普通的代表人诉讼,而是新《证券法》专门规定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这是迥异于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一种制度!

是由第三方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特别代表人提起诉讼的制度,和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区别就是,该制度下,是采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

普通的代表人诉讼,法院会有一个公告期,在公告期之内参加登记才能算是参与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你不知道有这回事,那很可能会错过这个诉讼。

但是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下,你只要不在公告期内专门发声明说放弃诉讼,那就会默认为你参加了诉讼!

至于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权利人……当下的证券行业,这些说白了都是透明的。

老唐前世那个经典的“特别代表人制度诉讼第一案”,直接代表了近六万名投资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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