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日,一个看起来很多人在骗人的日子,但是却有不知道多少人借着这个日子说出了实话。
老唐是被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所吵醒的,起床走到酒店的落地窗前看了看,西平市下雨了。
他其实是很喜欢雨天的,尤其是这种不是很大的雨。
这个时候,抱着被子躺在床上,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玩会手机,或者直接睡一觉,那感觉真的是再舒服不过了。
比每年国庆或者什么时候出去人挤人车堵车强的太多。
算算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在西平市待了三個多月近四个月了,但是很值得,这样的案子,就算打一年或者两年,都值得!
反正不管怎么做,只要任务完成度高点,奖励的命就够用了。
随便叫了个外卖,然后老唐便开始收拾东西,今天是大园区法院开庭的日子,大概主审法官知道自己的名声,所以根本没有打电话要求调解。
案件到了现在,六十万的律师费外加四万的其他费用,说实话唐方镜认为能要回来三四万,就已经很不错了。
看起来好像很不公平,但这就是现状,没有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同样也没规定对方得承担你的律师费。
因此呢,之前就说了,签合同三要素,里面一定要记得,把律师费等等因为维权而可能出现的成本都列到合同上。
不要觉得麻烦,等到真的出了问题,你在合同上多写的几行字,能救你的命。
前世老唐曾经有段时间特别热衷于法拍房的官司,就是那种拍了房子然后被执行人不给腾房,律师这边各种手段让对方腾房的官司。
但是在做了那么几次之后,他就再没有接触法拍房,真的可以说一句,法拍房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担保而沦落到那个局面。
惨是真的惨,上次的王大爷如果不是有他在,房子妥妥的要丢,他除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