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把那个裁决书给我拍个照发过来,对发过来我看看。”
李薇薇不理解为什么,作为一个政法大学的学生,已经系统地学习过民法典劳动法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她自己感觉还是懂法的,劳动合同法有着明确规定,这样的情况已经可以算是事实劳动关系了。
毕竟那個站点对父亲进行了管理,双方之间是从属关系。
为此还专门让他爹先行收集了一部分证据,比如领导通知开会的证据,通知雨天必须上班的证据,租电动车这些的证据。
就是可惜,当初招聘的时候什么都没签,就是有人介绍然后直接去了,
所以她一开始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仲裁委没道理不认为存在劳动关系。
而且李薇薇还幻想过,如果到时候确认存在劳动关系,那站点违规扣钱,违规辞退,那是可以主张双倍补偿的。
然而,现实的裁决给她兜头泼了一盆冷水,让她感觉到,现实和理论之间好像有着很大的差距……
没多久,李富贵将仲裁书发了过来,李薇薇仔细看了半天,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因也很简单,站点公司,也就是青绿县风雨服务有限公司,并不是李富贵工资的发放公司。
而根据原来的劳动部门,现在的人社部门所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要确立劳动关系,那劳动者需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对方的理由是,李富贵所从事的劳动并不是由风雨公司安排的,至于是谁安排的,那不知道,反正不是他们安排的。
而且,你的工资也不是由我们给,那你肯定不可能和我们存在劳动关系。
李薇薇很不理解,青绿县劳动仲裁委好像无视了她父亲这边的证据一样,对于那些站点做出的管理行为,在仲裁书里都没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