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可怜的博士研究了一辈子获得了几乎和子弹一样快的速度,觉得自己突破人类极限创造了奇迹。但走出实验室一看才发现,中城外面街上不知啥时候开始多了个红衣挂比,甚至能在子弹出膛的瞬间悠闲地去隔壁市买个早餐,等他回来子弹指不定还飘在天上。
速魔心灰意冷,觉得中城实在是极速反派的地狱,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于是他远走他乡来到了哥谭。
他相信在这里,自己能混出名堂,获得一席之地。
速魔绕了个半圈,踏着一条弧线绕到了蝙蝠侠侧翼。时间放慢的时空里,对方好像浑然未觉。
速魔嘴角一咧,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我治不了闪电侠还治不了你?
过了今天,他就会作为杀死名为“蝙蝠侠”的传奇的罪犯而广为人知!
速魔发誓,直到拳头击中对方那张脸的瞬间,他都确信蝙蝠侠就站在自己面前,一动没动。
但这一拳打了个空。
一头扑了过去,发现竟只是一道残影。
高速的残影,本体早已不在原地了。
但什么时候?
速魔大吃了一惊。
下一刻,他就觉有一只手点了点他的肩膀。
扭头一看,只见黑色的手套已经占据了他的整个视野,一根手指啪地弹出。
一发弹指神通,正中脑门。
速魔脑袋向后一仰,整个人仰面栽倒。
他加速运作的大脑什么都做不到,来不及做出任何闪避或反击的反应,只来得及在昏迷袭来之前冒出最后的念头。
淦,是哪个白痴信誓旦旦地忽悠他说蝙蝠侠没有超能力的?
速魔逐渐怀疑人生.
其他人都已经惊呆了。
事情只发生在兔起鹘落的瞬间。只见蝙蝠侠好像先是一口气就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