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头盔却没买摩托,说明经济能力不足。”
“平时穿皮夹克,差不多的款式买了好几种颜色,性格单调简约。”
“身材略高,看起来比较消瘦,现在应该在宾东国中读二年级。”
“名字叫......郑循!”
吴警长从记忆库里,调取跟郑循有关的信息。
他能记住这些信息,除了得益于多年的工作经验。
更重要的是,对方留学生身份背景特殊,是重点关注对象。
郑循刚搬到这一片区时,他曾亲自上门找过郑循。
详细询问了个人情况,以及签证等信息。
当时郑循就穿着那件皮夹克,房间里,还看到了那个头盔。
“应该不会错......可一个学生,怎么会跑到这里?”
吴警长清楚记得,从郑循所住的公寓到警局,至少也要十来分钟车程。
他看了眼街道,满街的丧尸,这个点不可能有人敢开车。
“难道是步行过来的?”
这太荒谬了。
他带领一群青壮,从根据地穿行到警局大楼,这么短的距离,都不敢保证百分百安全。
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是怎么躲过满街丧尸,独自安全穿过这么长的距离,跑到警局大楼拿枪。
完全想象不出来。
最为关键的是,丧尸为什么不优先攻击他,而选择撕咬辛南。
其中迷雾重重,令他无比费解。
只有抓住他,才能知道事情真相。
他举起单筒望远镜,朝街头拐角处看去,目光锁定那辆撞停的面包警车。
“用车上无线呼叫试一试。”
看清车牌号后,他找人拿来一台手持无限电,调整对应的呼叫频道,发起通话呼叫。
“嗞嗞嗞......喂,郑循,是你吗......?”
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躲在墙边的郑循,猛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