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呢?当读者最后读到凶手是中的‘我’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霍金斯说:“大概会感觉被耍了。”
道尔连连点头,
“没错。很多读者会觉得,《罗杰疑案》前面设计的伏笔太多了,导致作者无法回收,所以用了很不负责的方式来仓促结尾。”
只是出版方式的不同,就能让一本书的风评天翻地覆?
霍金斯虽然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真的吗?”
道尔耸肩,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名作就是名作,是不朽的。《罗杰疑案》如果连载,会受到诸多质疑,可内容优秀,终究会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声望和成就。lu还是那个创造了叙述性诡计的天才。”
霍金斯“嗯”了声,
“但即便如此,《罗杰疑案》仍然不适合连载。可以,但没必要。”
道尔赞同:“bingo!”
霍金斯又问:“那什么适合连载呢?”
道尔说:“这还用想吗?当然是短篇集或者《基督山伯爵》那一类了。《基督山伯爵》是抱恨复仇的故事,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
用网络的话说,就是节奏好,每几章一个小高潮,装逼打脸恰到好处,
所以也有说法,《基督山伯爵》是那个时代的无脑爽文。
当然,这肯定是胡扯了,
《基督山伯爵》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是“爽文”没错,但跟“无脑”没有任何关系。
霍金斯大致扫了眼那篇文学批评,
她说道:“这个作者的观点跟你很相近,就连举的例子也和你一样,用了《罗杰疑案》、《基督山伯爵》,还有你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道尔轻笑,
“英雄所见略同嘛~”
霍金斯又说:“他还预言了,《魔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