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懂了,如何平衡任性与理性,这样又俏皮又成熟的女人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很多时候秦风会忘了王安若今年已经二十七了,还觉得她是大学里青春洋溢的女大学生。
而在荧幕里见到她时,又会时常忘记她私下里的样子……那台上的,分明是叫方念薇的女人。
“我去给你做早餐。”
既然王安若已经醒了,那秦风便没了继续躺下去的理由。
他这人虽然贪图享乐,但却唯独在睡觉这方面并不懒散,早上不用定闹钟也会早早醒来,从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王安若甩了甩头发,轻轻理顺因为和人同床共枕而乱糟糟的头发,待会起了床叠好被子,她还得收拾一下床上的头发。
女人总会因为情绪而掉发,这是不可不免得,这时候王安若就会羡慕秦风那一头蓬松的中短发了。
男人为什么就不掉头发呢?
真让人匪夷所思。
“那我看会书,等着吃饭好啦~”王安若笑嘻嘻地捧起放在床头的《水滴》,这种可以躺着什么不用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太幸福了。
就算是当红的明星,回了家也想被当成小猪猪一样养着。
秦风穿好衣服,套上一件居家的羊毛棉衣,洁白且紧身的上衣很显身材,将王安若送他的项链戴上,活脱脱一副港剧男主的感觉。
“你之前不是讨厌看我的书吗?”
“别瞎说。”王安若见秦风打趣自己,一挑眉:“我什么时候讨厌你的书了?”
“你不认账……”
“别尬黑,我是讨厌你这个人,讨厌你的书只是顺带的。”
王安若一仰头,抿着唇笑着气他,然后翻开手里的书,找到昨晚用书签别着的那一页:“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我现在回头看一看,发现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你的书写的很好。”
秦风心想10级写作和10级思维能力加一起写出来的书,不好就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