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发麻。
就连后方的逃军都愣住了,一个个目光呆滞。
秦凤路上猛士不少,哪怕是号称西夏第一精锐的铁鹞子,他们也与之交过手。
但如韩桢这般神勇之人,简直闻所未闻。
事实上,在战场上,这一幕并不少见。
重甲骑兵高速冲锋之时,借助战马飞奔的冲击力,也能做到将人击退七八米远。
可韩桢这是步战啊!
方脸汉子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憋出这么一句:“马……马槊不是这么用的。”
马槊用法只有两种,一种是冲锋之时,平举马槊,利用战马的冲击力和惯性,捅穿敌人。
另一种,则是缠斗之时,双脚踩在马镫上站立,双手持槊,自上而下的刺击。
哪怕是步槊,也是以刺为主。
他本身就是个用槊好手,此刻见韩桢将马槊当水火棍这么使,简直比身负数刀都难受。
……
韩桢不会用马槊,除了在部队里练过两年匕首之外,其他冷兵器也一窍不通。
每次与人交战,看似勇猛,实则毫无章法。
可问题是,他不需要技巧。
任你千般武艺,我自一力破之。
一槊抽死一个马贼,韩桢脚步不停,直奔石宝而去。
石宝尖声高叫:“杀啊!杀了他!”
然而,先前冲杀的几个山贼,却齐齐后退。
这一槊,将这些山贼积蓄起的勇气和狠劲,彻底抽碎。
“啊!!!”
眼见韩桢越来越近,一个山贼在恐惧中爆发,嘶吼着举刀冲上来。
噗嗤!
还未冲两步,玄黑色的槊锋便刺穿胸膛。
扬起马槊,那山贼顿时被高举在半空。
韩桢持槊的右手一挥,山贼尸体被远远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