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地赔偿20元的部分种子费用。”
“但是我们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我们赔偿的种子费用,需要用我们公司的,种子来进行抵偿。”
啧啧.…
听到万农农业有限公司委托人的和解条件。
苏白的第一想法就是不要脸。
赔偿金额从八百元降低到二十元,这中间相差了四十倍!
这纯纯就是侮辱人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什么,更重要的一点是还是不给现金的赔偿。
而是用种子进行抵扣。
这样一来,会造成一种什么情况?
情况就是,万农农业有限公司不仅不赔钱,甚至还赚钱!
因为按照这种赔偿的方式,很有可能到时候会限定一些其他的条件,例如说必须要买多少多少元的种子。
或者说,达到某种限度条件才能够进行抵扣。
更重要的是.…如果真的只赔了二十元还是用种子进行抵扣的方式。
那这个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受害人,受害农户,很多都不会再要赔偿了。
为什么?
因为上一次使用万农农业有限公司的种子,导致了他们的产量大减。
谁还会继续再使用这种种子?
就算是有赔偿,相比于风险来讲,不取得赔偿,对于他们更有利。
这也迫使了大量的农户,会不要赔偿。
这样一来,万农农业有限公司,基本上就不需要赔偿什么了。
大大节约了赔偿的开支。
可以说算盘打的非常好。
只不过还没有等到苏白开口回应,一旁坐着的林家园,先着急开口说话了。
一亩地赔偿二十元,还是用种子来进行赔偿,这个条件换谁谁肯定都不答应!
如果真的答应了,那么他们还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