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他能说吗?
他肯定不能说,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于是就陈述了,先前通过对口供,来做出的行为主观——
“其实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伤害刘学伟。”
“只是我在听到我女儿,说她被刘学伟伤害的时候,我脑子转不过来弯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这种令人痛心的行为。”
“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对不起学伟。”
“同样我也对不起学伟的家人,也就是我的亲家。”
“在这里我向我对不起的人做出诚挚的道歉,我接受法律对我的审判,我同样接受所有对我的指责。”
“我认罪认罚,无论法律对我作出任何样的办法我都接受,绝对没有什么其他要反驳和陈述的。”
谢安在庭审上的表现非常的直接,没有狡辩自己的罪行,也没有说去否认自己在犯罪中的某些事实。
而是直接选择了认罪认罚。
谢安做出的这种选择,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毕竟.…这个案子判决不了他死刑。
第二个是,他杀人的这件事情证据确凿,就算是反驳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所以就干脆和直接点,不反驳,认罪认罚。
同样,在审判长询问谢安有关于本案的一些详细细节的时候。
谢安回答的也非常的直截了当。
在检方和被告人谢安,进行过陈述后,胡玉祥作为审判长看向了受害人席位。
这一次最主要的就是要看受害人提出来的认为刑罚不当的观点。
将注意力集中在被告人席位上后,胡玉祥开口询问: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