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在客观事实的证明上,能够证明林万家是犯罪人。”
“那么在进行延期庭审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又有什么意义呢?”
“完全不存在了其他意义。”
“换句话说,完全就是影响本次庭审,对于林万家的判决。”
“和浪费司法资源和司法时间。”
“我方可以确认我方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存在纰漏行为。”
“基于以上的观点,我方认为,对于本次庭审,还是需要继续庭审下去。”
谢文亮的陈述有着一定的道理。
同时也表明了一个观点——
如果在这场庭审上能够证明林万家是犯罪人,那么完全不用去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
毕竟已经证明了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再去追究其他人的犯罪嫌疑,属于浪费司法资源。
这个观点有道理吗?
很有道理!
可以说非常的有道理。
可是在这个案子当中适用吗?
苏白给出的答案是非常的不适用。
因为林万家面对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
林万家面对的情景是——被栽赃陷害。
虽然这个案子当中证据链和证据都相对来说比较完善和完整。
但是证据链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证据都来源于栽赃。
先不管是不是栽赃陷害。
从现有的证据上来讲,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判决。
如果真的按照谢文亮所陈述的,能够确定林万家的犯罪事实。
或者说通过法庭不能够排除林万家没有犯罪的嫌疑。
不需要对其他人进行调查,确定林万家的罪行。
那么这场庭审.…在这种情况下,是会确定林万家的犯罪行为。
即使林万家是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