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率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刑事责任而找出的借口。”
“关于这一点,我想请审判长依照相关的法律情景,和客观的事实环境来对董白浩是否知晓董果果的年龄未满十四周岁进行判定。”
说白了。
作为一个同村的,并且是经常打招呼,经常打照面,还刻意去关注董果果的人。
说不知道董果果的年龄。
根本不现实!
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不知道?
只是说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来讲,就算是知道也要故意装作不知道。
来逃避自己的刑事责任。
这也是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常用手段。
但是这种常用手段一般审判长不会采纳。
因为审判长除了要听取相应的口供,还要看法律情景和现实情况。
就比如说.…
一个明显是幼儿的女孩,你非要说她看上去和20多岁的女人一样。
这种情况审判长会采纳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吗?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不会!
审判长进行判定的方式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是要结合着事实,结合着相应的情景来进行一定的判断。
在听完苏白的法庭陈述后。
徐如风作为审判长微微点头,按照苏白的陈述,这种法律情景的确存在。
作为一个经常关心自己后辈的同村人。
基本上不存在,不知晓对方具体年龄的事情。
就算是不知晓,那么在个人的主观上也会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如果说董果果是12到13周岁,与14周岁仅差1到2岁之间。
那么,在这种个人主观的大概印象上,会有一定的偏差,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十周岁与14周岁之间差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