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变化。
但是通过这一点主观可以加重情节严重性的判定!
自首的情节是否用于减缓刑罚,还需要从这两点来看。
审判台席位上,徐如风敲响法槌:
“现在各方的初步答辩已经结束。”
“针对各方的答辩内容,现在对其总结。”
“一:董白浩是否在先前就对董果果产生了猥亵和侵害的想法。”
“二:董白浩是否知晓董果果未满14周岁。”
“对于第一点,受害人亲属能不能够详细的讲一讲,在案发先前董白浩有没有对董果果做过什么不正常的措施?”
面对行为,冯云霞显得有些紧张,站起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一旁的李雪珍小声开口:
“你就如实回答就好了,审判长会仔细分辨你的陈述内容,询问你问题的。”
听到一旁李雪珍的声音,冯云霞安心了下来。
并开口回复:“有过。”
“这种感觉其实不是我在知道董白浩杀了我女儿之后才有的,是在之前就有了。”
“只不过我之前一直没有搞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在得知董白浩杀害了果果以后,我才想清楚,当初董白浩做这些的目的。”
“嗯!关于这一点合议庭已经了解了,伱阐述一下是怎么有的,董白浩做了什么事情就可以了。”
听到审判长的话,冯云霞点了点头:
“就是有时候董白浩,我们俩在村口遇到的时候,偶尔会聊聊家常。”
“比如说聊聊吃没吃饭,或者是寒暄两句。”
“一般这种时候的寒暄,只是简单聊两句,不会深入的去多说什么。”
“可是董白浩不一样。”
“他在村里遇到我的时候,我和他聊家常,他会突然问我女儿怎么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