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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唯一嫌疑人,没有直接证据就要判定无罪?!(2 / 8)

“在这个案件中,黄雪梅的确显然是犯罪嫌疑人,因为通过各种侧面的证据证明了她的犯罪嫌疑。”

“可是在本案当中,黄雪梅并没有认罪,这是一个重点。”

“不认罪,那么就需要用证据来证明客观上的犯罪事实。”

“虽然说.…在本案当中,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黄雪梅,证明了犯罪嫌疑,可是证明犯罪嫌疑不等同于证明了其有罪。”

“这里就需要谈到证据链的问题。”

“在这个案子中,证明黄雪梅的证据链是——黄雪梅从实验室中取出剧毒化学品,带到宿舍。”

“将剧毒化学品涂抹在朱芸的洗漱用品上的整个过程,然后导致了朱芸中毒送进医院。”

“从这个证据链来看,检方现有的证据还差一点,那就是如何证明朱芸洗漱用品上的剧毒化学品,是来自于黄雪梅从实验室中取出的剧毒化学品。”

“如果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就能判定黄雪梅投毒故意致人死亡未遂。”

“当然,关于这个罪名,我只是随口一说,不一定是以这个罪名进行控告,但相差不多。”

“可是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就缺少了直接的证据。”

“从而不能证明黄雪梅是投毒人,”

“这样讲能听明白吗?”

评论区留言:“能听明白,可是.…要怎么进行证明?”

罗大翔点点头:“能够证明的方式有多种,例如说有目击证人。”

“或者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不过这个案子具体的情况我不是太了解检方掌握了什么样的证据,大家继续看下去吧!”

“如果后续有什么其他不理解的,那么我会再解释。”

罗大翔在解释完后,紧接着将目光投向了正在庭审的直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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