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苏白的回答,段亮喜上眉梢。
“那就好!这个行政官司打完了,咱们在北都分所的行政诉讼案源接取率,说不定也能小小的提高一些。”
“分所在发展方面,也能走的更全面!”
“嗯!”
苏白点了点头:“先见见当事人吧。”
“好!”
在段亮通知当事人来律所的时间。
苏白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简单的整理和分析。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当事人准备二审起诉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为什么这么起诉?
因为当事人的女儿,在某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该零食后,出现了严重的腹泻和其他情况。
到医院一检查,检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现象。
所幸就医及时,后续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医生说如果送晚一点,可能会造成一些紧急的情况。
这种情况谁不心急?
在当事人找到该超市讨要说法时,该超市没有任何的表现。
负责人就几句话:“伱怎么证明是吃了我们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后,我们对于我们的卖的东西概不负责,你说不定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讹我们超市?”
就算是当事人拿出了相关的证明后,超市的负责人也就一句话:
“有本事就去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告我们去!”
后续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不仅找了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还找到了卫生部门。
食物过期属于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
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则需要找卫生部门反映。
当事人一连找了这三个部门,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