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最高检回应!无罪!
方如风的这个案子在庭审场上。
苏白一再强调了“搜索词汇问题”不属于客观事实。
至少不属于有着犯罪意图的准备事实。
审判长在庭审上也愿意听取意见。
可是呢?结果呢?
审判长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法律理解,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去考虑这个案子。
怎么说呢.…
说是枉法裁判,有点算不上,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宣判结果。
并且枉法裁判并不是说判错了,就等于枉法裁判。
需要在主观上有故意性。
目前以枉法裁判提交监察审查肯定不行。
但是事实情况是这个判决有问题!
包括相关的判定也有着很大的问题!
这个案子已经经过了省高院,申请了再审的程序。
如果继续下去,那么只能向最高院,最高检提交相关申请。
从现在的结果来看,苏白只能向最高检讨要关于这个案件的指导说法。
不然的话,后续的流程又是一大堆的麻烦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
刚才苏白在庭审上直接让方如风解除了他的委托律师身份。
这一点按照林凤如的说法,的确是钻了法律的漏洞。
但是法律在制定这一点的时候。
早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解除委托律师的身份是由当事人所决定的。
并且不能多次解除,如果二次解除,法院方面就可以指派援助律师。
或者是以相关条例拒绝。
并且当事人也涉及到了,故意阻挠庭审秩序。
当然,在法律的解释中,故意分为主观性,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