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席位上的沈瑶完全没有给苏白发言的机会。
开口道:“关于公诉人是否回避。”
“合议庭再次进行强调,对于是否回避,不得在庭审场上继续讨论。”
“如果有任何的异议,可以在庭审后进行申诉,提出质疑。”
“但是目前庭审继续。”
“上诉方如果继续坚持无意义的抗议,那么本次庭审,将会认为上诉方是在扰乱庭审秩序。”
“现在提前对于上诉方进行相关的提醒。”
对于审判长的提醒,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沉默了数秒。
没有继续进行抗议。
申请回避是依照法律,合议庭给出了解释。
虽然解释不合理,但终归是给出了解释。
在法律的层面上能够说的过去。
他如果继续在庭审上进行抗议,按照审判长的提醒,肯定是会被驱离出庭审现场。
那么就会导致.…
在这场重审中,让公诉人徐波有机会,导致该案件的重审程序出现问题。
所以面对审判长的开口,苏白并没有开口反驳,或者抗议。
毕竟一切要以委托人的法律权益为目的。
不过,对于审判长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意回避。
这件事情肯定在后面需要进行处理。
庭审结束后直接举报,就完事了!
庭审场上,审判长的确有着判决权。
可是如果判决不合理,那么作为公民,我照常有举报的权利。
这没有其他问题吧?
只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对于重审结果的判定。
基于这一点,苏白没有再继续开口抗议。
.
….
审判长席位上。
沈瑶见到苏白没有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