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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 第288章 移交审理,最终判决,两个无期。

第288章 移交审理,最终判决,两个无期。(5 / 7)

到太多弄虚作假。

王安还在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觉得我陈述的非常的有依据啊。

这后面的钱又不是我主动给的,怎么叫贿赂呢?”

“这是邓华强行找我索要的,我不敢不给他。”

“说白了,邓华的行为就是强迫我给他。”

“这是强逼的行为,不是出自我的想法。”

“所以我觉得,这个检方的推荐刑期还是有一定问题的。”

“我愿意配合检方进行相关的调查,但是还请检方能给我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王安在态度上面表明都很诚恳。

可是在庭审场上,无论是审判长还是检方,都没有听取王安的意见。

甚至有些无奈.…

认为王安在胡搅蛮缠。

为什么?

因为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一个其他的问题——

判断主观是否愿意,需要看其危害性和行为过程。

王安说自己是被邓华强迫的。

那么实际上要看邓华的行为对不对王安造成了相应的威胁性。

这里的威胁性指的是生命和身体安全上的威胁性。

那么邓华对王安造成了生命和身体上的威胁性吗?

显然没有。

并且邓华和王安两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上赶着要项目,要工程,然后说对方是强迫找你要钱。

你可以不给他吗?

当然可以。

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强迫。

完全是王安在依照着自己的想法和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愿。

在庭审上进行胡搅蛮缠。

或者说,是为了让邓华给他背黑锅。

但审判长和检方不可能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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