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询问了另外两名审判员的意见。
其中一名审判员开口:“根据金额来算,八年有期徒刑,其实是相当于较重的判决了。”
“毕竟,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200万以下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胡军,我觉得判八年已经可以。”
只是这些观点被另一个审判员反驳回去:“我觉得不行!”
“虽然说按照金额来说的话判八年有期徒刑可以了,但是胡军做的事情的情节恶劣,影响力巨大。”
“一般的审判长就算是在庭审上,面对一些突发情况,也只会在庭审下面判决书上写着刑期,而不会在庭审场上直接怒怼其他委托律师。”
“将人逐出法庭。”
“这一次的舆论声音不只是网民的声音,还有很多法圈中的律师,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者发声。”
“这些人在法圈对于法治的建设以及相关的了解情况都是很清楚的。”
“胡军的行为完全是等同于破坏了庭审的规则和制度。”
“造成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对于法制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和巨大的。”
“这种行为情节特别恶劣,我认为顶格判决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审判长才沉默了数秒后,向中院的领导进行了请示。
在得到相应的答案后,深吸了口气:“嗯,顶格判!”
.
….
休庭结束。
庭审场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台席位上,在确定了应当怎么判决后。
审判长又让胡军陈述减刑的相关条件。
有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关的证据,或者是有什么立功的表现。
这一次,胡军没有让委托律师进行陈述,而是自己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