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或者是乘坐的交通工具,这一点很难吗?”
“没有调查出来的事情,就等同于没有证据。”
“再有就是,根据法医的鉴定报告显示的,顾乔和谢伟死亡是由于某型号刀具,杀害。”
“这种某型号刀具在孟子义家中并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任何孟子义购买此类型号刀具的证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孟子义根本就没有这所谓的凶器刀具?”
“他没有杀人,没有购买刀具,自然不知道凶器去哪里了。”
“这一点也从侧面验证了,孟子义,没有杀害谢伟和顾乔。”
“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谢伟和顾乔是孟子义杀害的。”
这个时候,柏浩杰追问了一句: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那么为什么孟子义在一审的时候会陈述人员是他杀害的?”
“如果不是他杀害的,他为什么要承认?”
苏白:非逼我说的那么直接吗?
为什么承认这不是明摆的事实吗?
苏白当即进行反驳:“刚才我让孟子义将自己身上的伤痕已经亮出来了。”
“孟子义是由于遭受到了犯人的殴打以及侮辱和精神上的折磨,不得已选择了供述。”
“可是在法庭上.…法庭是一个极具神圣的地方。”
“法律坐在这里。”
“孟子义可以阐述他的委屈,阐述他遭受的的不公平的待遇,阐述他为什么供述。”
“这也是为什么孟子义选择在高法院内进行翻供的理由。”
“并且我方认为。”
“在本案当中,没有最直接的物证,也就是凶器,不能够解释孟子义是如何到达案发现场。”
“这两点没有解释清楚,我方就不承认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