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孟子义的口供,孟子义已经清楚的交代了他是如何杀害顾乔和谢伟的。”
“并且已经交代了,他是知道自己的妻子和谢伟出轨,知道地点,和自己的朋友聚餐,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当时和他聚餐的朋友也都陈述过,表明了孟子义出去了一段时间。”
“后面才回到聚餐的地点。”
“按照你的说法,孟子义是进行当庭翻供是吗?”
“是的审判长,我方当事人要当庭翻供。”
当庭翻供.…
关东风在面对苏白的这一说法以后,深深的皱了皱眉。
这场庭审.…
如果按照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孟子义的确是被判的死死的,没有任何的问题。
根据刚才苏白陈述出来的问题来看,孟子义先前已经做过笔录,进行过口供,陈述了以上的问题。
也就是说.…
想要进行翻供,需要陈述一下翻供理由。
“那么,被告方当事人想要进行翻供的理由是什么?有没有具体的证明能够来证实,孟子义先前的口供是不出于他本人的意愿。”
“有的审判长。”
庭审到现在,时间不长,但是这个问题是最关键的问题。
因为在一审的时候,所有证据都指向了孟子义有罪。
并且孟子义由于某种情况,进行了主动的认罪认罚,进行了口供上的认定。
这也就导致了在程序上面,看上去具有合法的程序。
但实际上,在一开始程序就是不合法的。
导致了后面的程序可以按照一开始非法的程序进行走下去。
这也是为什么在法院判决的时候,一定要强调程序的合法性!
为什么?
因为程序不合法,就很有可能造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