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资料显示,万利有限公司的确是进行非法的集资,而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这场诉讼当中,依照当时的证据,以非法集资进行起诉,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当时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不是属于借贷,但当时夏光明和我陈述的是——”
“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非法集资的关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观认为,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依旧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够认定事实,只能够说明夏光明作伪证。
再说,法院方面不可能只听取夏光明单一的口供进行判定。
要依照事实,依照各方面的证据认证。夏光明只是叭叭的改个口供,没有任何的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