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审判长。”
在得到了审判长的应允后,检方公诉人石秀杰作为本次的公诉人,点了点头,进行回应。
针对本次案件,对公诉人石秀杰来说,这场庭审是带着任务来的。
只不过,这个任务相对来说很简单。
作为本次案件的检察官,他很清楚,肖海博有没有做伪证的行为,构不构成伪证的行为。
但是清楚归清楚.…该提起公诉,还是需要提起公诉。
剩下的与他无关。
这场庭审他只需要进行陈述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
石秀杰继续开口:
“经过我方查实,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当事人肖海博,在委托代理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一案中,刻意的引导和误导当事人夏光明,涉嫌引诱引导。”
“根据刑法条例中规定,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和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的相关理解与适用。”
“肖海博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伪证和伪造证据以及妨碍作证。”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对于肖海博进行判定。”
“判定刑期为:有期徒刑两年。”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面对着公诉人石秀杰的陈述,苏白的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根据肖海博的经历和本案的离谱程度来看。
这场庭审诉讼怎么说呢.…
本来就是一场地域保护的案件。
万利有限公司的上面是重市的万利集团。
法院在庭审方面肯定有着一定的倾向性。
说不定都已经打过招呼了,更有一些离谱的法院,在还没有开庭前就已经写好了判决书。
这种审判长可谓是过早的完成了工作。
只是希望今天庭审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