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还是不理解,在事件发生以后,为什么当时不公布林栋的真正死因。”
“作为公民,我们享有知情权,尤其是对亲属死因的知情权。”
“这种掩盖的行为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责任,还是怕影响了自己的前途?亦或者是为了保护犯罪人员?”
“这三个方向中肯定有一点是符合当时的情况的。”
“无论从哪一点来讲,应该吗?都不应该!”
“因为以上三点,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
被告方当事人方唐和董冰,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以违法的行为想要掩盖事实的结果。”
“基于以上的情况和方唐以及董冰两个人的职能来看,伪证串供,刻意隐瞒事实,有着主动犯罪的动机,造成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此类种种,不进行重判,无疑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
“本次庭审是公开审理直播庭审,我想庭审外的观众和我的观念是一样看法。”
“必须进行重判!”
“并且我不认为这是一次舆论裹挟司法的行为,而是一场舆论监督司法的行为,舆论想要看到的是司法上的正义,所以才会产生出了舆论。”
“而不是利用舆论来逼迫任何判决的影响。”
“从种种情况表明,被告方都已经严重的涉及到了刑事责任。”
“从重判处无论是站在情感上,还是站在司法上都有理可讲,有法可依!”
“对于被告方当事人陈述的,是舆论裹挟进行判决的行为,我方并不认同!”
“反而我认为对方才是利用舆论的压力,想要让自己进行从轻判决。”
“如果被告方真的无罪,那么为什么一开始就要遮遮掩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