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拉回到了讨论的中心。
因为这个话题非常的具有讨论性!
为什么?
因为这涉及到每个人对于法律权益平等的获益。
庭审直播的弹幕一分钟高达数千。
“对呀,我艹!这个问题算是问到点子上了!突然回想起来,当初这场诉讼最开始的时候,还是苏律师发表了对于这个案子的解析,才让相关部门介入进行尸检的。”
“要不是苏律师发短视频。林栋的家人说不定还真做不了尸检!那么到那时候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合着林栋这个案子就成了错案了?导致徐峰等三名杀人凶手逍遥法外?”
“还想让徐峰等几名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多少年?!”
“艹!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的话,苏律师说的还真的很对!当时没有媒体的介入,还真的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要知道,当时是由于舆论的压力,才有后续的事情发生,如果说这个案子换个人来,可能关注度就没有那么大,没有那么大的话,这个案子是不是就完了?”
“普通律师面对这种情况,就算是知道,可是也没有半点能力的。”
“ctm!我不是说苏律师哈,我只是情绪有点激动,觉得苏律师说的太对了,问题问的太关键。
如果不是有故意性的话,那么,为什么在一开始的时候不主动公布林栋的死因,而是要选择进行隐瞒。
如果要进行隐瞒的话,那么徐峰等三人是不是就相当于逃脱了罪行?”
“这么一来的话,是不是相当于方唐和董冰两人涉嫌到了故意性,或者说后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情况?”
“对啊!我也是这么理解的,我觉得这个案子离谱的点就是在这里!”
.
….
庭审场外,不少人觉得这个案子显得有点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