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判决是法院方面的责任。”
“法院方面最终判决了吗?”
“法院方面还没有经过最终判决。”
“在此过程中,对于当时的被告方也就是秦宝一方提出来的大部分法律观点都采用了。”
“例如说:听取了开庭的审查,还有相关的意见。”
“在各项流程中并没有违规行为,也没有出现任何的违法行为和违背诉讼管理条例的行为。”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明显的通过我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出来,杜明在审理开庭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失职,权利滥用和玩忽职守,枉法裁判的行为。”
“我方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链并不充足,应当撤销对我方当事人提起的公诉。”
“在此过程中,我方认为检方没有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事实和当时庭审中的情况。”
“产生了对我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犯罪行为的错误判断。”
“或者说.…”
“我方认为是舆论裹挟了司法,导致了检方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致使检方对于我方提起了公诉。”
“审判长,我方的观点陈述完毕。”
.
….
舆论裹挟司法,导致检方做出错误的判断?
这种话.…
苏白听到被告方的诉讼陈述笑了笑。
舆论对司法能够裹挟吗?
显然是不能,也根本不可能!
舆论对于司法只具有监督性,想要进行裹挟,必须要用实质性的证据。
他见到过,司法人员因为舆论的问题,对于案件相对比较上心,判决处理速度快,判决罪名和量刑符合。
以避免引起过大的舆论争议。
但是!
他还真没见到过,哪名人员是因为舆论的问题而被“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