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丽对张同伟控告强迫肖丽丽违背了她的意愿发生关系。”
“这是前提。”
“另外.…检方和执法方出具的证据报告,是肖丽丽的口供以及肖丽丽的母亲董珠前来质问张同伟时所作的录音,以及发生关系的确实证据。”
“对于这场庭审来说,是否判定张同伟违法犯罪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当时,张同伟和肖丽丽发生关系的时候,肖丽丽是否是属于自愿状态。”
“先根据提供的证据来。”
“肖丽丽的口供是,她有明显的反抗行为,并且不允许张同伟发生关系。”
“董珠在发生关系的第二天,就跑过来质问张同伟是不是有这么一个情况…张同伟回答的是。”
“检方通过这么一个证据,判定了张同伟有违背肖丽丽意愿发生关系的事实。”
“但是具体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具体的过程是,董珠询问张同伟,昨天晚上和肖丽丽发生关系的时候,是不是闹不愉快了。”
“是不是肖丽丽不太开心.…”
“这个证据是针对于肖丽丽的口供进行的一个补充证据。”
“但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
“在董珠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同伟的时候,特意带了录音笔进行录音。”
“我想请问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董珠当时的身份是什么?”
“当时张同伟和肖丽丽已经订过婚,董珠的身份是张同伟的准丈母娘。”
“丈母娘跑自己女婿家里,问这种事情,并且还携带着录音笔….”
“专门在这件事情上进行询问.…这根本不合乎常理。”
“再有.…”
“肖丽丽和张同伟在此前,根据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已经进行过多次关系,为什么